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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宏观领导企业微观管理全民普遍参与黑龙江建立社会消防管理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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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政府宏观领导企业微观管理全民普遍参与
黑龙江建立社会消防管理机制
本报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近十年来坚持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委书记、省长等主要领导亲自检查、调查和定期研究消防工程,及时解决消防问题。他们提出消防部门必须把消防工作提高到保障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高度来认识,各级领导也必须把消防工作提高到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来认识。
90年代以来,黑龙江省政府先后下发消防工作文件40多份,1994年经省人大批准颁发了《黑龙江省消防条例》,今年上半年又转发了《黑龙江省(1996—2000年)消防发展规划》。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全省开展了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城以及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等十几个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全国率先开展城镇火险等级预报,对风天火源的火灾危险实现了量化计算管理;着力解决了农村乡镇没有消防力量问题,建立配有消防车的甲级民办消防队200个。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王建功前不久就加强消防监督、落实领导责任制、扩大消防产业规模并提高其技术含量、火险隐患的定性和整改、火灾事故处理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他说,消防工作涉及全社会,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才能取得实际效果。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从宏观到微观把握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思路,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黑龙江省正在全面建立“政府宏观领导、企业微观管理、全民普遍参与、消防部门依法监督”和各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王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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