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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创造良好法制秩序各级法院依法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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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创造良好法制秩序
各级法院依法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本报北京讯记者苏宁报道: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受理和审理涉农案件,特别是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案件,纠正了一些违法行政行为,落实了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做了有益的工作。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豪才在10月28日举行的关于依法审理违法加重农民负担案件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
据了解,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了一批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起的行政案件。据几个农业大省的不完全统计,1995年1月至今年6月,江苏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农民负担一审行政案件174件;山东省各级法院共受理2747件;湖南省1993年以来共受理2643件;四川省1993年到1995年共受理614件。
许多法院在依法办好农民负担诉讼案件的同时,还从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出发,努力拓宽服务领域,通过向广大农民进行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通过向政府和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实践证明,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因违法加重农民负担引起的行政案件,对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农村法制秩序和法制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
罗豪才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依法受理和审理减轻农民负担案件的工作,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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