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4阅读
  • 0回复

是是非非选拔赛——冷观中国游泳(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30
第8版(体育)
专栏:

是是非非选拔赛
——冷观中国游泳(二)
本报记者许立群
同许多项目一样,中国游泳队第一次通过选拔赛确定了奥运会的参赛名单。
中国游泳队领队林森林解释,四年前游泳队并未进行选拔赛就确定了“五朵金花”出征巴塞罗那。因为那时她们实力出众,战绩显赫,无可争议。而现在情况已大不相同,对于处于同一水平线上的选手只有进行平等公开严格的选拔才能使大家口服心服。
中国泳协规定,选拔赛各项决赛的前两名将获得进军亚特兰大的资格,可谓一锤定音。
选拔赛于今年4月在天津举行。各路人马翻江倒海,使出了浑身解数。
比赛成绩令人目眩,女子四个项目排名今年世界第一。然而四个世界第一只换回一个奥运会冠军。
“现在看来,我们在选拔赛上拼得太过了。”林森林领队分析道。但既然龙门在此,谁不会全力一跳?
选拔赛使年轻选手付出了重大代价。
陈妍在选拔赛上一口气拿到四个第一,风光一时。但由于消耗过多,以致在奥运会前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训练周期难以完成训练计划。吴艳艳选拔赛上创造了今年200米个人混合泳世界最好成绩,但整个人为此被“挖空”。其后数月,她身体非常疲弱,血色素降到了十点几克,根本无法正常训练。
原中国游泳队总教练陈运鹏认为,运动员的巅峰状态应出在奥运会,选拔赛在很大程度上迫使运动员提早出成绩,打乱了她们的训练节奏。
所有选手必须参加选拔赛的一刀切做法使选拔赛看上去绝对公平,但简单的办法并不适用于每个复杂的个体。
在1994、1995两个年头里,刘黎敏是中国游泳队参加国际比赛最多、成绩最好的选手。一些专家认为像她和乐靖宜这样实力强劲、状态稳定的选手不宜把精力过多耗费在选拔赛上。但选拔赛既是首次施行,怎好搞“特殊”?
选拔赛后,刘黎敏和教练赵戈匆匆忙忙赶赴昆明,师徒俩第一次进行高原训练。“如果我们能早点儿上高原,效果可能更明显。”赵戈说。
选拔赛安排在何时进行为好,也是大家普遍讨论的问题。本次选拔赛后至奥运会开幕只有13个星期,而许多教练认为一个训练周期至少应有20周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大方向、大原则顺乎人心,但以何种方式选拔是一个弹性相当大的难题。
对于当前流行的选拔赛,体育界有不同的看法。
支持者说:“如果连国内选拔都不能通过,怎么能保证在国际上获得好成绩?如果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何以服人、何以调动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积极性?”
置疑者说:“一次表现好坏能有多强的证明力?中国不能照搬别人的做法,要依托国情。人家人才济济,选择余地大,我们的人才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
争论双方各持己见,而且都能从现实中找到自己的论据。
看来,如何选拔的确是个深奥的问题。
应当说,选拔赛是一种形式但不只是唯一的形式。各个项目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选拔措施和操作细节。
尽快推出一套科学、完善的选拔制度,使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最大限度的统一乃当务之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