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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波友好合作的典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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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0-31
第6版(国际)
专栏:通讯

中波友好合作的典范
本报驻波兰记者朱富贤
中波轮船股份公司波兰分公司设在波兰北部波罗的海沿岸的港口城市格丁尼亚。近日,记者来到海港码头,眺望湛蓝的波罗的海,感慨万千。45年前,就是从这里起锚驶出第一艘中波公司远洋货轮,跨洋过海,在新中国和波兰之间架起了合作与友谊的海上桥梁。
中波轮船股份公司成立于1951年6月。总公司最初设在中国天津市,1962年迁至上海,驻波兰分公司则一直设在格丁尼亚。在国际和国内政治风云变幻的年代里,公司经受了战斗的洗礼和严峻的考验。50年代初,公司冲破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封锁,沟通了欧亚货运海上通道。80年代初,公司打破了西方的制裁,把数万吨急需的猪肉运到波兰。90年代初,两国经贸体制转轨,由易货贸易转为现汇贸易,双边贸易出现滑坡,大幅度下降。在国际航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审时度势,毅然决定,除了巩固航运业务外,公司还开展船代、货代、集装箱储运等业务,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今年的股东会已经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扩大经营范围,发展其他陆上产业。如今,他们已在上海和格丁尼亚相继建造了办公大楼和住宅小区等一些非生产性实业,道路越走越宽。
中波轮船股份公司是我国第一家政府经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中波双方各占50%股份,双方都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决策和经营上,公司实行双方互相尊重,协商一致的原则。原驻格丁尼亚分公司中方经理、现任上海总公司经理赵继德对记者说,中波公司进入市场经济轨道较早,在管理机制和操作程序上与国际海运规范章程相衔接。45年来,公司虽然受到了变幻莫测的国际市场的冲击,但由于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努力,因此顺利地渡过了难关,得到了发展。公司成立之初,只有10艘旧货船,总载重量约10万吨,而现在已经发展到拥有21艘多用途自动化船,总载重量达43万吨,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8.5倍。
中波分公司波方经理卡尔纳巴尔对记者说,更为重要的是,45年来,公司为两国海运业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员,一批年轻有为的管理人才从这里脱颖而出,奔赴各自国家海运部门的重要工作岗位。不仅如此,来自两国的公司职工在工作中互相沟通,经常宣传和介绍本国的历史地理、文化艺术和风俗习惯,为两国政治、经贸和文化交流发挥了桥梁的作用。波兰总理齐莫舍维奇值中波轮船公司成立45周年之际发出的贺信说,公司成功的事实表明,它已成为两国“卓有成效、协调、友好合作的典范和象征”。
10月22日,在华沙成立了第二家海运领域的中波合资企业——中远波兰有限公司,它由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欧洲分公司(占50%股份)、中波轮船股份公司(占30%股份)和波兰国际货运公司(占20%股份)共同投资组建。中远波兰有限公司的部分职工就来自中波轮船公司。当时正在波兰访问的中国交通部长黄镇东说,中远波兰有限公司的开业,是中波两国经贸合作、海运合作的又一成果,它表明两国合作的方式已趋多层次、多样化,正在向纵深发展。卡尔纳巴尔经理认为,政府间合作的中波公司和两国企业间合作的中远波兰有限公司是“两兄弟”,两家公司在业务上可以互补,形成横跨欧亚的海陆配套的综合运输网络,很有发展前途。
上述事实表明,中波轮船股份公司成立45年来,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在加深两国人民间的友谊和了解方面也作出了贡献。李鹏总理曾高度评价中波公司的成就,他说:“中波公司从创业到发展壮大,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为中波两国人民友谊和合作史写下了光辉的篇章,在国际航运界也享有盛誉,堪称中波两国友好合作的典范。”(本报华沙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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