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阅读
  • 0回复

人情法律各不同——国外社会公德拾零(之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01
第7版(国际)
专栏:

人情法律各不同
——国外社会公德拾零(之七)
本报驻英国记者 李文政
来自香港的王女士和她的男友谭先生,向笔者介绍了他们在伦敦的经历,颇能让人从一个侧面看到英国的人情、社会与法律。里面不乏启迪,也有某种无奈。
那是一次意外的不幸。寒风夹着冷雨抽打着伦敦。在伦敦进修的王女士和男友谭先生参加了朋友的生日晚会,骑自行车回家。在从一条小巷进入大街时,王女士不幸被开过来的公共汽车带倒。殷红的血从王女士头上流下来,淌到坚硬的马路上。谭君不知所措。大街上等公共汽车的人紧张地向这边张望。一位约30岁的妇女急急跑过来,穿着一身鲜亮的连衣裙。她大声喊道:“我是护士!我来处理!”她边说边把自己的白色皮包垫在王的头下,手上、裙衣上沾了不少血。见王流血不止,她向周围的人呼喊:“请哪位贡献一条头巾!”一位老妇人急忙走来,解下头上的花丝巾,一声不响地交到护士手上。护士捧着王的头,慢慢地把花围巾包在王的头上。不知是哪位“旁观者”报了警,三位警察已经开始工作。谭君回忆说,事故发生大约八九分钟后,救护车开到现场,给昏迷状态中的王女士戴上了氧气罩;大约15分钟后,王女士已躺在圣玛丽医院急救室的抢救台上。值班医生立即作了紧急检查,一小时后拍出脑部X光照片。等王女士头脑恢复清醒后,跟随而来的警官录取谭君证词,并宣布了警察了解的情况。警官告诉谭君,如果他认为事故责任在公共汽车一方,可以循法律途径索取赔偿。
医护人员表现的崇高职业道德和深厚的人间感情深深打动了谭君。医院对王女士实施了四天24小时严密监护,每两小时测试一次意识清醒程度。病床上挂着病人的姓名牌,也挂着主治医生的名牌,值班医生和护士随呼随到。主治医生每天早晨9时带领值班医生和护士查房,询问病况,介绍治疗的措施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征求谭君的意见。医生说,这叫“透明医疗”,把病情、治疗方案和用药情况,一并告诉病人或亲属,在治疗过程中,病人、家属与医生形成和谐有机的一体。谭君说,他难忘那种服务态度。无论医生还是护士,与病人及家属讲话,脸上总是带着微笑。护士每天为病人擦洗身体,为病人接大小便,送药打针、测体温……总是带着无限温情和体贴,而且是那样自然,毫无做作之感。一位护士告诉谭君,“微笑”没有什么特别,这是医护人员职业训练的第一课。对一些缺亲少友的病人,医院还从社会上组织志愿人员,来院探视,与病人谈天,以期加快康复。
王女士出院后,千方百计寻找那位现场急救的女护士和那位献出头巾作绷带的老妇人,可没能得到任何消息,连警察也不能提供任何线索。谭君想到警官有关索赔的话,便给汽车公司发出追究责任的信件。汽车公司的代理保险公司在两周内回复:请循法律途径解决。谭君找到一华人律师,华人律师称自己缺乏庭辩能力,把案子介绍给自己的英人同事。那位英国律师知道这两位香港学生不具备支付诉讼费的能力,只大概问了一下案情。他的判断是:王女士从小巷进入主街道右拐,没能下车等主街道车辆通过,以致造成事故。他估计,法官问的第一句话是:原告为什么不下车稍等。对此他将无法作答。谭君称,是公共汽车躲避其右方来车,司机有向左打方向盘的动作,而当时王女士尚没到等车线。可这位英人律师表示爱莫能助。
谭君不甘心,又找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一位年轻律师深表同情,并说没钱不要紧,待胜诉时,用赔偿费支付。如败诉,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承担。年轻律师开始搜集证据,为庭辩作准备。大约两周后,律师复信说,公共汽车公司方面已从一位在场的中学教师那里获得证词,证明责任在王女士一方。但律师还是提醒说,如王女士想继续追究对方责任,她在两年内依然有这种权利,关键是要有自己的证人。自始至终,汽车公司的司机或公司代表,都没有看望过王女士。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关系在人情之外,是在法律上要抗争的对立两方,只服从法律的判定。
对在这次意外事故中的经历,谭君与王女士颇多感慨。那些素不相识的英国人的热诚,警察和救护部门的高效率,医院的及时抢救、精心治疗和悉心照料,不啻是再生之德。而对英国法律,他们只能摇头叹息。(本报伦敦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