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阅读
  • 0回复

香港特区筹委会举行第六次全会将选举产生推委会并审议推委会委员守则(讨论稿)钱其琛致开幕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02
第1版(要闻)
专栏:

  香港特区筹委会举行第六次全会
将选举产生推委会并审议推委会委员守则(讨论稿)
钱其琛致开幕词
本报北京十一月一日讯记者吴亚明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副总理、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致开幕词。
本次会议将选举产生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钱其琛说,在参选人报名的基础上,上次筹委会全体会议由委员们各自提出了推选委员会委员的建议人选名单,这是在筹委会的范围内发扬民主、征求意见,为主任委员会议提出候选人名单作必要的准备。
钱其琛说,香港社会都十分关注一个问题,即推委会候选人名单将会怎样形成?昨天上午主任委员会议提出的四百零九位推选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名单,正是依据上次全体会议时委员们所提的建议人选的范围确定的。而且,各部分名单完全是按照与会委员提出的建议人选所获推荐数多少的顺序确定的。个别界别中,由于排名在第一百二十位的建议人选出现了两人所获推荐数相等的情况,主任委员会议决定将两人一并列入候选人名单,不作取舍,留待全体委员们选举决定。委员们所建议的人选,总体来说,在各个界别的范围内,已兼顾到不同方面之间的平衡,涵盖面比较宽,代表性相当广泛。因此,这份候选人名单完全是以得到推荐的多少顺序排列的,没有再作任何调整。这次会议上,我们将进行差额选举,就是从四百零九位候选人中选出三百四十位,他们将与二十六位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三十四位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一起,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由于所确定的候选人具有同样的地位,在正式选票中将按姓氏笔划排列。希望大家继续本着对港人、对国家、对历史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择贤选能,审慎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本次会议的另一项议题是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守则(讨论稿)》。钱其琛指出,在推选委员会即将产生的时候制定这样一个守则,使推选委员会委员的行为有所依循,以便推选委员会委员在履行推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和选举临时立法会议员的职责时,能做到公正、廉明,防止出现贿选等现象,从而确保推选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能顺利进行。我们相信,制定这样的守则不仅是广大港人所欢迎的,也会得到推选委员会委员们的赞成。希望大家认真地讨论这个修改稿,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
钱其琛说,上次会议之后,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提名前的有关准备工作也已在香港开展起来。从十月十四日至二十八日,有三十一位有意参选行政长官的人士通过筹委会秘书处香港办事处向主任委员会议递交了表达参选意愿的信函,并填交了参选人简历表。与此同时,志在参选的人士正在积极行动,宣讲施政纲领、约见社会各阶层的有关团体和人士,增加沟通和了解等。也就是说,参选人正面向港人踏踏实实地开展工作,以赢得港人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香港广大市民也正密切关注着每一位参选者的表现,并反馈着社会各方面对他们的评价,这说明广大港人十分重视第一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对于已表达参选意愿并填交了有关表格的参选人,主任委员会议将在这次会议期间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以便尽快开始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提名工作。
今天的会议由筹委会副主任委员王汉斌主持。筹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鲁平分别就推选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会议日程及推选委员会选举的有关事项、推选委员会委员守则向大会作了说明。一百四十六位筹委会委员出席了会议。
今天上午开幕会后,筹委会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的基本情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