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济南住宿岂可另征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04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济南住宿岂可另征税
我们在济南铁路招待所住宿两天,九月十四日结算住宿费时,服务台提出要增收百分之十的副食税和百分之五的教育费。服务员说,他们是按济南市物价局的规定征收的。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乱收费,请问:济南市物价局这一规定算不算是乱收费?
(河南石油勘探局干休所张重生李桂芬)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