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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同公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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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05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短讯

  哈同公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本报讯正在建设的哈尔滨至同江高等级公路,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哈同公路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也是黑龙江省的干线公路之一,设计全长572.2公里,去年5月开工。
按照国际惯例,哈同公路未动工就先确定了法人。黑龙江省哈同公司成为工程法人。黑龙江省政府作为债务人将亚行贷款转贷给哈同公司,公司以财产和利润作抵押,并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哈同公司对项目资金筹措、施工建设、投产运营以及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并承担风险。先后从国内17家银行和金融单位筹集到贷款3.3亿元人民币,保证了工程进展的需要。(李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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