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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市场利店利民——“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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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06
第2版(经济)
专栏:

  净化市场利店利民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综述
本报记者赵志文
由中宣部和内贸部共同组织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自去年12月上旬启动以来,至今已近一载。这项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热烈反响,取得了显著成果。商业企业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假冒伪劣商品不断减少,市场秩序有了一定好转。国有商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信誉得到提高,绝大多数大中型商业企业的效益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切入点
中宣部、内贸部《关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于去年12月下发后,立即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这项活动由中宣部提出并牵头组织,这在党的宣传工作历史上没有先例,意义深远。一方面说明中央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进行了可喜的探索,做到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另一方面表明中央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打假”工作高度重视。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工作落到了实处。各地同志认为,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不仅有助于提高商业企业职工的素质,而且有助于提高全体市民的素质,有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是贯彻“精神文明重在建设”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社会抓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切入点。
净一方市场利一方百姓
不卖假货是商业企业最基本的经营原则。然而,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假冒伪劣商品泛滥,致使商业企业信誉下降,经济效益下滑,群众颇有微辞。加大打假力度,净化城乡市场,已势在必行。
中宣部、内贸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后,全国商业企业立即响应,闻风而动,争当“打假”排头兵。特别是国有企业在这项活动中唱主角、打头阵,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他们从不卖假货这个最基本的、也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强商业职业道德建设,让职工真正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讲究信誉、诚实经营的极端重要性。卖假货可得益于一时,但无异“饮鸩止渴”;卖真品可利一方百姓,方为百年大计。在经营中,信誉要靠真诚赢得,效益须靠信誉保证。教育职工自觉坚持“诚信、公平、服务”的商业道德标准,树立为人民服务,向社会负责的良好道德风尚。
商业企业在一手抓教育的同时,不忘一手抓管理。建章立制,落实责任,逐步建立起流通领域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以增强对企业的约束力。认真执行质量先行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保证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采购人员、检验人员和营业员的质量责任,把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及打假查劣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标准。主动与技术监督部门挂钩,加强对商品的监测和监督,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西安民生百货大楼与市技术监督局共建“无假商店”。商业企业经常对商品质量进行自检和互检,清理整顿问题较多的联营柜台。吉林省商业企业仅在今年上半年即清除联营、个体出租柜台1500多个。完善监督机制,发动社会监督。许多企业设立投诉站,开通投诉电话,在社会上聘请义务监督员,设“打假捉劣”奖,从而把企业经营有效地置于广大顾客的监督之中。
群众称快齐抓共管
假货猖獗,最大的和最直接的受害者是广大消费者。他们用实际行动支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他们有的争作义务监督员,主动提供“打假”线索;有的积极参加商业企业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学习班,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一位青岛的消费者曾自费到济南、上海向有关部门反映某种商品制假售假的线索。
“打假”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协同作战。这次活动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群众组织的积极配合。目前,这项活动已从国有商业企业迅速向其他行业企业以及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伸。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了“关于积极支持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要求各地供销社、农资公司积极响应“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结合自己的特点,开展“销售农资商品‘千县万社无假货’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发文要求全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开展“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活动,得到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积极响应。辽宁省4100多个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将自查出的原价值500多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目前正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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