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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基点补锅互助的研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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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9-07
第2版()
专栏:

  崇义基点补锅互助的研究
韩寰 世昌
 一、互助的起源
武安崇义基点,包括南庄、崇义、大北庄、小北庄、北西庄、南西庄六个行政村,补锅担子占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中崇义战前四百多户,最多时能出担子二百多付,三四百人;南西庄补锅户占百分之八十多,是群众最普遍的副业活动。敌占期间,因遭封锁破坏,出去的不能回来,大部停顿在家。解放后群众又因忙于翻身、参战,在取得土地后劳力又感缺乏的情况下,也没有大的发展。今年四五月时天旱不雨,结合防旱备荒,重新开始组织,但有以下三种困难:(一)村上劳力缺乏,劳力外出影响村中工作,加重别人负担,不能随便外出;(二)个人走后参战支差没人负责;(三)翻身有了土地,走后没人耕种。五月中经过讨论,确定与农业互助三个原则:(一)按各村劳力比例,青壮年抽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半辅劳力自由吸收,一条担子按二人到三人组织;(二)短期活动半月以内,以半辅劳力组织担子到邻近地带,忙时回家不误耕种,亦不加限制;(三)长时间远地活动,一月至三个月,由互助组统一组织,农副结合,变工分红,六月中各村便普遍组织起来。据统计:崇义五十六人,北西庄十人,南西庄二人,大北庄十人,一月得利二百万元(有一部分尚未回来,未统计在内)。
二、各村的组织办法
北西庄出五付担子,十个人,赚洋六十六万元。由互助组给出外人每家代种八亩地,回来时由得利总数中一条担子补偿代种工资两万元,下余土地互助组管种,但工资由出外人分红后付给。分红比例是红利总数除每条担子抽付代种工资两万元外,净利组内和出外人各得一半。南西庄十人抽一劳力,一条担子,三十三天赚洋十七万元,出外人土地由组内代种,出外人回来分红后交付工资。支差参战组内负责,总红利按组内三分、出外人七分分红。大北庄五条担子、十个人,土地组内负责,担子家具一月出利一千元,红利按组内三分出外人七分分红,崇义一街短期活动,十七人,由个人各找关系,托人代种地代支差,回来得利归自己,不给组内分红,只给代种人报酬,如工资互助组规定一天六斤,找人代种时就一工给七斤或八斤米,或多给些钱,四街孙所柱联合组,全半劳力三十四人,折合全劳力二十二个半,抽出三个全劳力,五个半劳力;组织担子三付,规定出外全劳力一人由组内代种土地七亩,半劳力代种五亩,每亩又规定种上工资米二斤半,锄好工资米十五斤(或者两个半工),工资由补锅总红利中扣除,下余土地组内负责,但工资由出外人分红后付给,支差参战亦由组内负责,净利按组内六、出外人四分红。出外人全半劳力如系三人,再按全劳力一人得四分,半劳力一人得三分分配;如系两人即按全劳力六分,半劳力四分分红。如孙毛缸一条担子一个全劳力两个半劳力,四十天赚回十六万元,组内先除去种地工资一万元,下余十五万元,组内按六得九万元,出外人按四得六万元、全组全半劳力三十四个(折全劳力二十二个半,出外人在内,统一分红),每一个全劳力平均得四千元,半劳力得两千元,出外三人,全劳力得两万四千加上统一分红共得两万八千元,半劳力每人一万八千加上统一分红共得两万元。五街出外人土地由互助组代种,支差参战亦由组内顶工,回来红利按组内三出外七分红,种地工资和支差工米,由出外人分红内付还。
三、几个问题的研究
崇义基点是新区,互助组织没有基础,农副结合只是开始,根据以上情况,补锅互助中还有以下几个问题提出研究:
(一)补锅是一种跑腿营生,一天就可以走几个村子,几十里路,第二天又是另换村子,另走路(有时也能在一个村中住三两天,但很少),因此出外时间就要相当充裕才行,根据崇义基点六月份的计算,跑近邻的都赶不上跑远处的利大,而且近邻越跑越没活,得利也就越少,跑远路就须越来越多,越远时间也就须要越长。由于有着这样一个条件的关系,在和别人变工互助时,就和其他的短期运输、拾砍不同,就要更加复杂。除了小部分跑近邻的可以根据情况,没事就出有事就回,灵活变动农副兼顾外,大部远出的就都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安排。用包工办法,如出外人家中土地若干亩,由互助组包种,规定工数和工资,回来算帐。或代种结合分红办法,如遇大家都有技术,都能出外时,就由组内讨论,抽出一定劳力出外,家里土地组内代种,红利按比例三七、二八、四六等分配,或者除去工资再分配,组内出外互相有利,分红比例根据技术条件和劳力缺乏程度决定,技术缺时,应提高出外人的分红比例,劳力缺时,即应适当照顾在家人的利益,提高包工工资或分红比例。不根据情况,强调一方,或者一成不变都不合适。(二)代种土地代顶支差参战的工资问题:由于补锅是一种跑腿不定的营生,在获利的把握上也就没有一定,有时高,有时低,组内代种地代支差,如不预先确定一定的工资比例,单纯依靠分红,有时就要靠不住,规定代种地有工资,和提高代种工资是必要的,如别人六斤米,代种规定七斤、八斤等,使组内代种有了保证,出外人赚多多得,赚少了除开工资外也赔不了,也是一种两头照顾的办法。有的不规定工资,也不找人负责,结果出外不能回来,别人又不愿代种,形成顾此失彼,影响生产。(三)奖励剩余劳力,发挥剩余劳力作用问题:从崇义基点的互助材料看来,还没有提到对于组内剩余劳力的奖励,发挥剩余劳力更大的积极性。因此组内还存在着以下情况:第一、劳力少土地多的人出外后,土地耕种组内负责,按照一般工资,组内负担加重,剩余劳力不能再行外出,种地工资和副业利润不等,虽然有的已经提高代种工资和采取分红,但在大家都有技术,都能外出的情况下,距离等价仍然很远,而使劳力多地少的人吃亏。第二、劳力多地少的人出外后,家里土地不多,组内只用少数劳力就能种了,有的是出外人家里有人就能种了。组内出工很少,或不出工,净分出外人的红利,组内无形中沾了出外人的便宜。第三,分红到组内后,地多人少,地少人多中间的利害关系也不相等,不分高低,一样分红,劳力多地少的人就吃了亏,劳力少地多的人,自己土地在组就使用了别人的劳动,又得到副业利润,形成一种双重得利。第四、还有出外补锅得利组内分红,在家拾砍就归个人,长期远路归组内,短期近邻归个人,出外在家、补锅拾砍、远路近邻、长期短期中间也有了差别。影响了出外人的情绪和形成组内劳力使用上的不平衡,不统一现象。如何进一步的精确计算,奖励剩余劳动和求取剩余劳力的统一使用,利润的合理分配,是取得今后副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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