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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元买来的教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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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06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16万元买来的教训
本报记者李晋鸿周朗
今年8月,我们收到四川大竹县师范附属小学23位教师的联名信。信中写道,竹师附小这所有近百年历史的学校,不久前被县教委以250万元的价格卖给县地方税务局。据说,学校要迁至即将搬走的大竹县师范学校校园。但是,竹师还未搬迁,竹师附小新教学楼也未盖成,附小何时搬迁,尚难以确定。然而,7月2日,县地方税务局请的施工队已在学校操场上开始建楼。如此下去,下学期乃至近年内,竹师附小学生将失去操场,课间无活动场所。在施工的嘈杂声中,学生和老师怎么学习和工作?操场上建楼又怎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少教师对县教委卖校园的做法,产生了不满情绪。
新学期之初,我们来到竹师附小,见到校园已恢复原样。经过几天的采访,我们感到政府部门办实事,也应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本来是件好事
竹师附小建于1905年,历史上有过几次搬迁,每次搬迁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办学条件。
据校长郑川生介绍,现在的教学楼虽然仅使用10年,但由于建筑质量差,天花板经常往下掉东西,给学生的安全带来威胁。学校的活动场地只有1182平方米,每个学生平均仅0.74平方米。《四川省普及义务教育基本要求及验收办法》规定,学生人均活动场地应在1.5平方米左右。鉴于上述情况,又得知竹师准备搬迁校址,校领导就向主管部门提出,希望把竹师附小迁到竹师旧址内。这样,竹师附小的面积可增加两倍多。去年,这个要求得到县政府批准。1995年10月20日,县教委与县地方税务局签订竹师附小资产调拨协议书和国有资产划拨协议书,其主要内容是:县教委将竹师附小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即教学楼)划拨给县地方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补偿给县教委250万元;县教委1995年在竹师旧址建一幢综合教学楼,力争在1996年8月底竣工,1996年9月10日前将竹师附小教学楼全部交县地方税务局。
记者在竹师附小采访时,恰值学校课间操时间。学生们站满校园的每个角落,间距已尽可能缩小,即便如此,还有8个班的学生因没有地方做操,只好待在教室里。由此看来,这个校园的面积对1600多名学生来说,确实太小了,搬迁对竹师附小是件好事。
另据县地方税务局局长蒲代元介绍,他们给县教委如此优惠的价格,也是为了支持教育事业。按当地价格,250万元至少可以买25亩地,而竹师附小面积只有4.7亩,教学楼等固定财产也仅值65万元。
风波缘何而起
这样一桩有利于竹师附小长远发展的好事,为何会引起部分教师的强烈反对?
原因之一:县地方税务局建筑队过早进入校园施工。7月2日,学生期末考试尚未结束,县地方税务局、县教委、施工队和竹师附小的负责人就来到学校操场,商讨划定施工区域,人来人往,声音嘈杂,干扰了考试,引起师生们的反感。而且,县教委原订今年8月底在竹师校内竣工的教学楼,拖至今年6月初开工,预计年底才能完工。也就是说,竹师附小搬迁,最早也要到明年新学期开始后……如果县地方税务局施工队占据学校整个操场,1600多名学生这个学期就没有户外活动空间,无法上体育课。
县地方税务局局长蒲代元说:“事前我们曾多次征求县教委的意见,是经县教委同意才进入学校的。”县教委主任涂明叔解释:“第一,在学生上课期间施工是正常的,我们这里其他几所学校也有过这种情况;第二,县地方税务局购买竹师附小校址,给予了很大优惠,根据协议,所以同意县地方税务局建楼施工队7月份进入学校。”
据了解,县地方税务局盖这栋楼,是为局里16名股级干部解决住房问题。难道这个问题就那么急,以至必须让1600多名小学生为此献出活动场所和体育课吗?
原因之二:部分教师对学校搬迁想不通,有关领导也没有做耐心的解释工作。竹师附小校长郑川生说,学校搬迁的事去年在全体教师会上讲过,并选了教师代表监督新教学楼施工。但朱绍琦等几位教师说:“我们只知道县教委把我们学校卖了。”竹师附小退休老校长邓明诗也认为,竹师附小是县城中条件较好的学校之一,不应该搬迁。
直接导致教师强烈不满的原因是,竹师附小院里有栋5层高的教师宿舍楼,县地方税务局准备盖8层楼,两楼相距不过3米,影响教师楼的采光;从图纸上看,新楼的卫生间和厨房对着教师楼的正面;而且施工队昼夜施工,每天只在凌晨2时30分至5时30分停一会儿,严重影响教师的休息。
几名教师就以上问题先后三次找县教委领导同志。第三次是教委主任涂明叔接待的。据涂明叔讲,在认真听取教师们的意见后,他对能马上办的事都给了明确的答复,涉及县地方税务局的问题也答应负责转告,提出建议。临结束时,朱绍琦老师说:“如果落实不了,我要找你噢。”涂明叔说:“你不能啥子事情都找我。”朱绍琦说:“我就是要找你,你是教委主任!”二人发生争执,不欢而散。然而朱绍琦、邓明诗等老师对记者说,涂明叔主任那天态度恶劣,他说地皮卖了,人家爱怎么修就怎么修,我们管不着。县教委和县地方税务局关系很好,要顾全大局。
好事应当办好
竹师附小搬迁这件事可以说明,政府部门作出决策时应考虑周密,将轻重缓急衡量清楚,既然是好事,就要使大家理解。有些群众一时想不通,作为领导同志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这样才能获得群众的信赖,许多矛盾冲突也就可以避免。
我们欣喜地看到,大竹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对这起事件非常重视,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县地方税务局局长蒲代元也作了深刻的检查,而且采取行动,把已建起一层的房子拆掉(一建一拆共耗资16万元),平整了学校操场,使这学期学生的各项活动得以恢复正常。
那么,竹师附小还要不要搬迁?县委书记周述康明确表示:竹师附小还要搬。但鉴于学校部分教师对县地方税务局买校园有看法,决定撤销县地方税务局与县教委之间的协议,竹师附小搬迁后,校产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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