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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属地主 应交群众处理 垣曲得到初步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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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9-07
第2版()
专栏:

  干属地主
应交群众处理
 垣曲得到初步经验
【本报太岳五日电】垣曲在解决地主成份之军干烈属问题上,已得到初步经验。该县在开始处理此问题时,在许多干部、群众中有不少错误的想法;如有人说:“官为官,民为民,和尚为他寺里人”。“人家吃在里头,睡在里头,说话比咱有势力。”等依据此种情况,采取了把问题交给群众讨论处理的方针,获得好的结果;垣曲丁村群众解决区干部续登科的问题时,提出:当干部是为谁?来打通群众思想。有的说:“续登科还发动群众斗封建,他家的封建尾巴又大又长,为什么不斗他呢?”有的提出:这是为群众呢,还是为保存他家庭财产?引起一场争论。当斗争续登科时,群众提出:“我们不是斗争你区干部续登科,你当了干部为,群众服务,我们坚决拥护。我们是斗争你前半辈子的地主剥削。你家全部财产都是我们农民的,都应拿出来还农民,我们再从我们的果实中照顾你区干部家庭生活。你知道这是群众给的,不是你那地主祖宗留给你的遗产。”这样,续登科同志便愉快的接受了群众的意见,放下包袱,更积极的工作了。垣曲县委会秘书马鹏飞同志,因此也给村干部写信要求清算,他说:“我家的全部财产,都是用封建方法剥削农民的血汗,去年曾经一度减租清算,但仍不彻底,我现在不是考虑如何照顾我,而是如何发动群众来清算我。”这样一来,群众胆也壮了,就清算了他家的房二十八间、土地一百九十亩、现洋三十元、包袱四、五个。运动中证明:只要能够大胆放手交给群众处理,群众是最会辨别是非好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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