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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高举报率说明什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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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02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群众的高举报率说明什么
夏雨
报载: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五年十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一百三十一万多件,其中举报贪污贿赂八十七点六万多件,占百分之六十六点九;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来自群众举报的约占百分之八十左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线索是来自群众信访举报。从一九九四年一月到一九九五年六月,中央国家机关的六十五个纪检监察机构共收到信访举报六万八千九百八十三件次,为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和依据。
我们之所以不厌其烦地罗列一些数字,是因为,这些数字并不枯燥,而是生动地反映了反腐败的力度和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决心。许多大案要案,如原广东惠州市公安局局长洪永林索贿受贿上百万元,原安徽省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韦秀岭私藏不明财产四百八十多万元,都是由群众举报查出的。
人民群众很关心反腐败,只要引导适宜,就会积极投入。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社会主义社会尤其如此。在我们国家,人民是主人,他们对关乎国家兴衰存亡的大事,不可能漠不关心。特别是一些离退休老同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对反腐败有很高的积极性。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对“公仆”实施监督,这种热情十分珍贵。他们不怕有权势者的打击报复,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也是一种见义勇为的精神。他们相信党和政府能查清贪污贿赂案件。反腐败不搞群众运动,是很正确的决策。但是,必须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正如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会议上指出的,反腐败斗争有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决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发动群众举报与专门机关查处相结合。
一个社会的活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在旧社会,人民群众不可能真正过问国家大事的,但在社会主义社会,却是天经地义,理应如此。自然,要举报腐败分子,难免有风险,有阻力,有时候甚至阻力还很大。从一九九一年到一九九五年十月,全国检察机关就受理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六千八百多件,保护了举报人的权益。一九九二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对于支持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起了积极作用。
最近一段时期,新闻单位旗帜鲜明地报道了一些具有全国影响的好坏典型。例如北京市的副市长李润五和王宝森,前者廉政勤政,一心为民,累死在工作岗位上,得到万民景仰;后者腐败透顶,恶贯满盈,畏罪自杀身亡,受到众人唾骂。毋庸讳言,就整个干部队伍来说,这两种突出类型都是少数。就多数人来说,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也不排除两种可能性:“向善”,或者“向恶”。向善,就是以孔繁森、李润五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国家的繁荣昌盛尽心竭力。另一方面,既然有向恶的可能,就要时时刻刻警惕和抵制王宝森的“阴魂”侵袭。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于每一个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至关重要!要做一个真正在行动上而不是口头上“为人民服务”的干部。群众的眼睛在随时随地盯着我们,切记“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党的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其他有效的监督。
事实证明,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地反腐败,是促进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则是反腐败斗争成功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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