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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如何承担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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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11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如何承担责任?编辑同志:
我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近,我发现公司向我提供的损益表中隐瞒了公司盈利的真实数据。请问:应如何追究公司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读者吉良元吉良元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公司一定时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公司管理人员通过财务会计报告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分析问题,找出本公司存在的不足或漏洞;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财务会计报告了解有关情况,便于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行使法律授予的监督权;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以通过公司的有关表册对其进行监督,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因此,编制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向股东、债权人及政府部门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公司法》第176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如果公司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向股东、债权人、政府部门及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逃避社会监督部门及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监督,则会使股东或债权人对公司帐目及运营情况产生错误认识,甚至导致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其自身利益必定会受到严重侵害,而且,社会监督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也难以发挥。因此,为加大惩戒力度,保护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法》第212条对此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即:“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版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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