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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学生规定摘棉任务,不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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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11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给学生规定摘棉任务,不妥!
不言而喻,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当然,学校适当组织学生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农村的学生,农忙季节适量参加一些农业生产劳动,接受锻炼,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但像本版今天刊登的两封来信反映的情况,显然已经超出了适当的范围:
第一,给学生规定的劳动任务过重人均摘棉花一千二百五十公斤,按三十天计,日均在四十公斤以上,任务较重。
第二,劳动的天数过多连续三十天,日均劳动时间过长每天十多个小时。这对学生来说,怎么承受得了?!
第三,规定的任务本来就高,完不成就罚款,更不妥。上劳动课,对中小学生来说主要是进行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群众的观念,而不能简单地当劳动力使用。
希望当地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认真反思一下,按照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学生参加劳动的时间和劳动量。——编者今年秋收,石河子总场为了完成棉花采摘任务,把学生当做廉价劳动力使用,而学校也趁机挣钱。对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
石河子总场给2000名学生下达的任务是:摘棉花2500吨,人均摘棉花1250公斤;初一、初二和高一、高二学生要劳动30天,初三、高三毕业班学生劳动15天;小学五年级以上学生也要参加劳动。学校还提出要求:初中生人均日摘棉花30至40公斤;高中生人均日摘棉花40至50公斤;小学五、六年级学生放假回家劳动,每个学生按年级分别给学校交工钱80元、100元。
据学生反映,学生劳动的工钱,一半以上由学校提取。据了解,带队老师除正常发放工资外,按工钱的1.9%至2.5%提取带班费,学生除去生活费外,所剩无几。
我们认为,学生参加劳动锻炼,支援秋收,是无可非议的,但把学生当劳动力使用,并硬性下达任务,是不妥当的。给学生规定任务,也给家长增加了负担,不少学生家长、亲友帮孩子摘棉花,有的家长因工作忙,便雇工摘棉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刘伟张鸣庆胡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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