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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椒大市场——记“湘研”辣椒名牌战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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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11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地方经济

  小辣椒大市场
——记“湘研”辣椒名牌战略
王利亚左丹
“湘研”辣椒,以其品质优良、品种齐全“辣”出了名,也“辣”出了众多的荣誉:1993年获农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994年获湖南省政府金奖,199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研究出“湘研”辣椒的湖南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充分利用名牌效应,瞄准市场,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佳效益,“清水衙门”的科研所变成了富裕户。
巧借他人之手,把种子推向全国
80年代初,以原任所长张继仁为主的科技人员研究出了“湘研”辣椒。但是,当时蔬菜所是靠贷款20万元办起来的,拿不出钱搞推广。张继仁采取借他人之手的办法,把“湘研”辣椒推向全国。
1987年春天,广西南宁市郊区一位名叫莫显智的农民给张继仁写来一封信说,听说蔬菜所有个好辣椒种,想试种,但每500克种子要花60元,买不起。张继仁收到这封信后,当即回信并无偿相送500克早熟种子,只给他提了一个要求:到年底,写信来报个结果。年底,莫显智写来一封千恩万谢的信。他告诉张继仁,那500克种子播了10亩地,一年下来收入10万元。张继仁如获至宝。他把信复印了几十份,分别寄给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领导、农业推广部门以及南宁市、郊区的领导。这些领导们收到信后大吃一惊,立即实地考察,果然情况属实。接着,莫显智家里来了上千人参观学习。“湘研”辣椒很快在广西名声大振,迅速推广,现在种植面积已达20万亩。
到1995年,“湘研”辣椒种植地域覆盖全国28个省市区,种植面积达150万亩,广东、广西、江西、湖北、四川等省区的种植面积都大大超过了湖南。
利益关系加法律保护,把研究所与经营者捆在了一起
“湘研”辣椒声誉远播后,蔬菜所申报了专利。他们把种子经营权牢牢抓在自己手里,用利益驱动吸引人家“为我所用”。蔬菜所根据制种条件的需要,在全国几个省确定了制种基地,实行两种制种形式,一种是交给地方制种公司,一种是选择制种5000公斤以上的大户,其全部技术则由蔬菜所提供。这种技术有其特殊性,必须每年制种才能高产,保证纯度,生产者无法单独制种。蔬菜所与种子公司和大户是买卖关系,年初签订合同,种子制好后,全部交给蔬菜所经营,制种者没有经营权。年轻的现任所长邹学校带着几分得意告诉我们,这几年蔬菜所每年制种5万多公斤,都是外省为我们作“嫁衣裳”;提供制种用地4000多亩,制种资金2000多万元。
这种似乎“不平等”的交易,对方却都乐意接受,原因很简单,能获得丰厚的回报:经营制种的单位每年可获利上百万元,制种大户也是每年近百万元的收入。同时,蔬菜所还运用法律手段对他们直接销售种子进行控制。利益关系加上法律保护,把蔬菜所与经营制种的单位和大户捆在一起,互守契约,棒打不散。
靠过硬质量打击假冒
近几年,“湘研”辣椒种子俏,价格也高,500克种子市场价炒到上千元,假冒伪劣种子也兴风作浪。蔬菜所对假种的致命打击是提高种子质量。市场上越是假种多,他们就越保证质量。1991年,在北方制种基地一次烧掉30多万元纯度不够的种子;1995年又销毁了价值40多万元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种子。这样,保证种植“湘研”辣椒的农民有可观的效益,有些种植户第一年买假种上了当,第二年死活也不乱买种。记者曾在蔬菜所见到一位购种者,这位农民打扮的人快人快语:我宁愿跑几百公里到这里来买种,靠得住,买“二道贩子”的过手货不放心。为了满足农民购种需要,今年蔬菜所在广东、广西、四川、贵州、湖北等省区设立了销售网点,这样实际上是在全国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市场,以种子的质量“一统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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