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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拆借巨额资金扰乱股票发行秩序两家商业银行分行受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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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15
第1版(要闻)
专栏:

  违规拆借巨额资金扰乱股票发行秩序
两家商业银行分行受查处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最近,中国工商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分别对所属两家分行违规为证券经营机构申购股票拆借巨额资金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今年9月2日至11日,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分行在代收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古井贡公司)股票申购资金期间,擅自动用已冻结的股票专户存款,为15家证券经营机构申购古井贡公司股票拆出资金117.59亿元,致使该公司股票申购资金由243亿元虚增到360.59亿元。今年9月24日至26日,中信实业银行济南分行在代收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济柴公司)股票发行申购资金期间,未将申购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动用申购资金为6家证券经营机构申购济柴公司股票拆出资金48亿元,致使该公司申购股票资金由145.83亿元虚增至193.83亿元。工商银行合肥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济南分行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扰乱了金融市场和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此,中国证监会会同安徽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剔除了虚购资金,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确保了股票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严肃法纪,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中国工商银行决定,对合肥分行行长给予严肃批评,调离行长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副行长任津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中信实业银行已将济南分行的违规行为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济南分行副行长曹桂英,免去副行长职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中国证监会将对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在古井贡公司和济柴公司股票发行过程中,违规用拆借资金申购股票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今后国家银行凡违规参与股票交易的,一律免去经办银行行长职务,并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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