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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公安局加强自身督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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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1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绍兴公安局加强自身督察
本报讯为全面加强公安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和声誉,绍兴市公安局于去年年底,在全省率先推出“督察制度”,今年年初成立督察委员会,聘请系统内42名优秀干警担任兼职督察员,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干警的执法遵纪,廉政勤政,“公路三乱”等情况进行督察,收到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绍兴市的督察工作采用全天候、流动性、不定期的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全体干警的警容风纪,廉政勤政,基层“窗口”单位办事效率,执行规章制度等十三个方面的情况问题进行明察暗访。目前,全市干警违法乱纪现象明显减少。(俞杏莲邵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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