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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开处理两起违捕渔政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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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20
第2版(经济)
专栏:

  辽宁公开处理两起违捕渔政案
本报大连11月18日电记者张书政报道:日前在大连市召开的全省渔政工作会议上,辽宁省公开处理了两起违捕渔政案,以加强海洋捕捞强度的控制和作业渔场的秩序管理。
一案是辽宁渔政35号船,在今年辽东湾海蜇保护期间,被省指挥部抽调到营口海域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船上渔政检查人员滥开渔民处罚通知书,非法收取赔偿资源损失费,诱导渔民违捕。省里根据国家《渔政船管理办法》规定,决定注销辽宁渔政35号船名、船号,取消其海上行政执法资格,并对有关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
另一案是盘山县渔政检查员董丰,在今年6月20日禁渔期开始后,诱导渔民曹某去盘锦海域违捕锥螺。第一次违捕得逞,董再次带船保护违捕。当他第三次带船保护违捕时被查获。在这次大会上,董被取消渔政检查员资格,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并调离渔政部门,追回其两次带船保护违捕的非法所得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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