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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县人民政府决定改进代耕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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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4-13
第2版()
专栏:

武进县人民政府决定改进代耕工作
江苏省武进县人民政府来信:二月二十六日“读者来信摘要”栏发表了黄元生同志的来信,指出我县新闸区大坝乡发代耕费的办法不能解决军属生产困难,经我们调查,确系事实。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们平时对优抚代耕工作检查不够。我们诚恳接受黄元生同志的意见,除已督促新闸区立即检查和解决军属的困难外,并根据目前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情况,尽量将代耕工作做到固定劳动力,包到互助组或农业生产合作社里去。新闸区已在三月十日的干部会议上决定今后不收代耕费,并将一九五三年未能收清的代耕费在最短期内收清,公布账目。我县其它区、乡目前在代耕工作中大部也采用发代耕费的办法,我们准备在最近召开全县民政会议,专门研究改进代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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