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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法纪政纪维护农副产品收购秩序粮食系统一些单位违法乱纪被严肃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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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24
第2版(要闻)
专栏:

  严肃法纪政纪维护农副产品收购秩序
粮食系统一些单位违法乱纪被严肃查处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据有关部门调查,吉林省9个地区206个粮食收购企业共挤占挪用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贷款48.6亿元;国家粮食储备局许昌直属库主要负责人和黑龙江省富裕县粮食系统部分领导人违法乱纪,甚至滥购储粮资材从中受贿。最近,有关方面对这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查处。
吉林省查处粮食企业大量挪用农副产品收购资金
鉴于吉林省粮食企业挪用收购资金问题比较严重,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收购资金的使用管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案件。
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调查,到今年5月末,吉林省9个地区206个粮食收购企业共挤占挪用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贷款48.6亿元,占其全部收购资金贷款余额的45.2%。东辽县粮食局挪用收购资金贷款280万元,其中用于购置小轿车65万元、宿舍建设110万元;松原市粮食局自1994年6月至1996年5月共成立9家无自有资金、无场地、无设备的企业,挪用收购资金贷款1451万元搞经营活动;榆树市植物油厂1995年动员部分职工“下海经商”,挪用收购资金贷款515.5万元,至今未还。在清查挪用收购资金同时,还发现了一些严重违法乱纪行为。长春市粮食局环城分局副局长李淑芹,于1996年5月挪用收购资金贷款搞经营,因经营失误造成414万元的重大损失。舒兰市惠源粮油贸易公司副经理甄开武,于1995年10月至11月,先后侵占收购资金49.4万元,大肆挥霍。双辽县植物油厂工会主席杜振选、储运科副科长苗宏伟,于1996年4月挪用收购资金与社会无业人员相勾结从事经营活动,造成160万元收购资金全部损失;该厂党办主任刘成玉,于1996年4月挪用160万元收购资金从事经营活动,伙同他人挥霍和私分36.5万元,个人侵吞6.5万元。辽源市一粮库主任巡视员吴瑞庭,于1993年8月至1995年6月分6次将48万元收购资金借给其子从事经营活动,至今未还。
为严肃法纪、政纪,维护农副产品收购秩序,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对上述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查处。司法机关依法对长春市粮食局环城分局副局长李淑芹立案侦查;对舒兰市惠源粮油贸易公司副经理甄开武、双辽县植物油厂工会主席杜振选和储运科副科长苗宏伟提起公诉;双辽市植物油厂党办主任刘成玉、辽源市一粮库主任巡视员吴瑞庭等6人已被逮捕。吉林省还对挤占挪用收购资金贷款问题严重的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有关部门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加强对收购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保证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严禁挤占挪用。今后,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严肃查处,绝不放任姑息。
部分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被查处
最近,国家粮食储备局许昌直属库主要领导人因有章不循、违法乱纪,黑龙江省富裕县粮食系统部分领导人徇私枉法、滥购储粮资材从中受贿,分别受到国家粮食储备局和司法机关的查处。
经查,1994年年底到今年4月,许昌库主任刘中水未经请示,擅自决定将776.3万公斤专储玉米和402万公斤专储小麦出库销售。如按目前市场价格全部补齐,仅差价损失就达300万元。由于该库管理混乱,筒仓通风设备和检测设备损坏后长期不组织维修,个别保管人员缺乏责任心,致使筒仓储存的1万余吨专储小麦部分发生霉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左右。此外,自1995年以来,该库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为领导干部超标准修建五栋二层小楼,其中两栋每户建筑面积达349.5和454平方米,另外三栋每户建筑面积也达157.1平方米。该库还违反规定购买豪华轿车8辆。由于刘中水等7人还涉嫌经济犯罪,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1993年8月至1995年4月,黑龙江省富裕县粮食局原局长刘建民等人,在该县粮食系统库存储粮资材充足,个别粮库的部分库存资材品种可用10年的情况下,授意一些粮库以高出资材原值3—6倍的价格,购进刘建民妹夫王海华等人销售的储粮资材共计216万余元,并从中受贿。经富裕县检察机关查实,该县粮食系统涉及此案有12人,共受贿20多万元,其中刘建民受贿2.55万元。目前,刘建民等8人已被逮捕。
有关部门指出,粮食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个别管理干部违法乱纪,是造成粮食企业经营性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粮食系统应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惩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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