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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改善环境国务院批转《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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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26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改善环境
国务院批转《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
本报北京11月25日讯最近,国务院批转了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它对推动全国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包括七个方面:资源综合利用的范围;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采取措施,支持综合利用电厂生产电力和热力;严格管理,搞好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等。它体现了国家对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行鼓励和扶持的政策,如国家在税收、投资、财政、价格等方面给予长期的扶持;体现了国家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的宏观管理的思想;充实和完善了《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一些重要问题如方针、原则、内涵等重新进行了界定。
资源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对于合理利用资源,增加社会财富,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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