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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要教育好农村青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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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26
第11版(当代青年)
专栏:青春絮语

  特别要教育好农村青年
郑赞朴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把“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总的要求的一部分,并且强调,“特别要教育好青年”。要贯彻落实这一决议精神,必须把教育好农村青年作为这一工作的重点。
众所周知,我国12亿人口,80%在农村。鉴于农村青年总量大,将他们培育成“四有”青年就抓好了“特别要教育好青年”的大头。
近些年来,一些农村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舍得花钱,舍得下力,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却既缺“硬件”,又缺“软件”,开展活动较少。这种“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使一些本来文化水平低,思想道德素质差的农村青年很容易染上迷信、黄赌毒等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东西,甚至走上犯罪。前段“严打”揭露出来的问题也证实了这点——刑事犯罪中、特别是青年刑事犯罪中的农村青年较多。因此教育好农村青年既是精神文明建设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稳定、发展的迫切需要。
要把农村青年培育成为“四有”新人,也是实现小康的客观要求。我们知道,“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农村实现小康,不仅是经济收入上要达到小康水平,还包括精神文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农村青年不仅在总人口中占的比例大,而且他们绝大多数现在和今后是家庭的“一家之主”,他们是否具备“四有”,不仅直接关系到家庭能否达到小康,而且关系到一村、一乡、一县、一市、一省是否能实现小康。
这方面的正反典型例子,全国各地都有。笔者所在的湖南省永州市芝山区七里店乡麻元村,1990年前,年人均纯收入不足300元,一些青年不是偷鸡摸狗,就是赌钱打架。从1990年开始,村党支部在抓发展生产的同时,向青年讲政治、讲理想、讲科技,并发展了8名具备条件的青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几年下来,这个村生产上去了,去年实现人均纯收入3640元,今年可望达到4000元以上,人的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家家有电视,户户有钱不乱花(目前在信用社存款达290多万元),人人想小康、奔小康,个个学法、守法(已实现无赌博、无偷盗、无打架、无刑事犯罪)。
从麻元村这个“麻雀”,我们看到了教育好农村青年的可行性,也看到了教育好农村青年的广阔天地和无穷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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