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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该不该领取优待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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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1-2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他家该不该领取优待金
问:我部战士朱家国于1993年12月从云南宣威市阿都乡阿都村应征入伍。入伍以来,地方人民政府没有发给他家优抚金。他今年元月探亲时,找地方政府要求解决,但有关部门互相推诿。请问,他家该不该领取优抚金?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办理?
西藏拉萨市蒋福东
答: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其“解释”规定,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的优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优待金由义务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政府按照《兵役法》规定的服役期限发给,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的学员及文艺体育专业人员的家属,不享受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待遇。
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因未阐明朱家国同志属于哪一类兵员,故请你根据上述规定,如其属于正常入伍的义务兵,则请其家属直接到所在乡政府领取优待金或向省民政厅咨询。
民政部优抚司朱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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