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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公告取消176个税目进口控制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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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03
第2版(经济)
专栏:

  外经贸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公告
取消176个税目进口控制措施
本报北京1月2日讯记者赵志文报道: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形势,改革我国的进口管理体制,外经贸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海关总署于去年12月31日联合发出公告,决定自当日起取消176个税目的进口控制措施:
一、取消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有:装有发动机的机动车辆底盘。
二、取消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1.未装有制冷装置的空气调节器;2.除小汽车以外的汽车车身(包括驾驶室);3.装有差速器的机动车驱动桥;4.复印机。
三、取消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有:1.植物油;2.酒;3.化工品;4.感光材料;5.集成电路。
四、取消特定目录管理的商品有:挤出机、金属铸造用型箱等机电产品。
另据外经贸部透露,对进口粮食和植物油等农产品,国家将实行关税配额。其具体实施办法由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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