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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的又一“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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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04
第2版(经济)
专栏:短评

  水利的又一“利”
乡镇办自来水公司,实行社会化供水,形成了水利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了水资源管理由分散到统一的转变,水利由单纯为农业服务到为全社会服务的转变,是一项既利民又利己的新事业,淄博水利系统就是这样顺着水路找到了财路。
水利到底有多少利?过去人们把它概括为防洪、灌溉、发电、航运、养鱼这样“五利”,周恩来总理就曾经称赞丹江口水库“五利俱全”。其实,乡镇社会化供水,帮群众解决吃水难和吃不洁净水的问题,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为小城镇建设奠定基础,这应该说是水利的又一“利”,且这一“利”还与防洪、灌溉等有些不同,它既有社会效益又给水利行业带来经济效益。
社会化供水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企业化管理,商品性经营。它和以往办水利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创造条件让水流向市场。凡有了乡镇自来水公司的地方,普遍制定了水政监督检查、水资源费征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人们打破了千百年来“水自天上来,吃水不花钱”的传统观念,增强了全社会的水商品意识,同时推动水利事业走上多元投资、滚动发展、自我完善、良性循环的运行轨道。
淄博把自来水公司办到乡镇,水利部门从而生机勃发,我们祝愿全国出现更多的乡镇自来水公司,让“灵泉生于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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