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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故事”三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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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05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来稿点评

  写“故事”三忌
在这个栏目开篇时,我们选择了“普通人的故事”进行点评。因为平常来稿中,这个栏目量最大,在读者问卷调查中,喜爱它的读者也最多。
与来稿量相比,这个栏目稿子采用率是比较低的。除版面有限外,主要是来稿本身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以“绘画”代“照相”
这个栏目的第一个要求也是最重要的条件是:文章叙述描写的必须是真人真事。要像摄影那样真实地表现生活,而不能像绘画那样艺术地再现生活。从不少来稿中可以看出,描写的情节有虚构、夸张的痕迹。譬如写母亲题材的很多,其中有相当多的朋友在写到主人公被伟大的母爱所感动时,都是“一下子扑到母亲的怀里放声大哭”。我们不能说全是虚构的,但也不可能全是真的。因为这些主人公的性别、年龄、职业、性格、生活经历等都不尽相同,大概也不会采用一种完全相同的感情表达方式吧。
二、忽视“角度”和“部位”
既然是摄影,就必然涉及拍摄部位和拍摄角度问题。写“普通人的故事”如同拍摄一张好的人物照,并非从正面把一个人所有的部位包括大小关节、皮肤纹理都清清楚楚地拍下来,而是选择最能传达作者的思想、被拍摄对象最有特色和表现力的角度和部位。许多朋友在写稿时恰恰没有注意选材和角度,要么事无巨细,把那些本来可能打动读者的情节、人物语言淹没在大堆素材里;要么使用缺乏特色和个性的事件、语言,让人看了有似曾相识感。这个问题是来稿中最突出的。
三、试图当陪谈“媒人”
一些朋友写文章,不是让人物和事件本身去感动人,而是试图通过自己的大段抒情来感动读者,但结果却恰恰相反,因为它妨碍读者对故事的直接了解和感受。同一个故事,不同的人看了会有不同的理解和反应。作者的感受只能是作者的感受,不能用它来代替读者的感受。就好像媒人介绍一对青年男女相识后,应让双方自行交谈、了解。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常见的问题,如用鉴定式语言写故事,干瘪枯燥,文中缺少具体的时间、地点、人名等。本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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