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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集体经济成为第二大经济力量吴邦国指出既要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又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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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06
第2版(要闻)
专栏:

  城镇集体经济成为第二大经济力量
吴邦国指出既要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又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钞文、张建高)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城镇集体(合作)经济改革与发展高级研讨会上获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城镇集体经济作为集体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发展也很迅速。目前,全国城镇集体经济从业人员有3200多万人,工业产值5000多亿元,建筑业总产值1500多亿元。城镇集体经济在税收、创汇、扩大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城镇中仅次于国有经济的第二大经济力量。
国务院研究室、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内贸部、中国轻工总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6家单位联合召开这次高级研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致信这次研讨会。吴邦国在信中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展生产,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我们既要抓好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同时,又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只有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都发展上去了,公有制经济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巩固,国民经济的进一步繁荣也才会有基础。
参加研讨会的代表就城镇集体经济的产权关系、股份合作制、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的关系、国家宏观管理政策等问题展开讨论。代表们认为,中央关于“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战略措施,不仅为国有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路,也为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因此城镇集体经济必须加快自身改革,主动适应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积极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集体(合作)经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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