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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颁布律师法配套规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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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司法部颁布律师法配套规章
本报讯记者王比学从司法部获悉: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行为,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保障其健康发展,司法部日前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配套的四个规章。
这四个规章是:《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它们分别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程序、内部管理;律师事务所的人事、财务、业务、收费等管理制度;设立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和培训基金;统一接受业务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用;统一入帐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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