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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审结一起计算机软件侵权案被告北京泰勒公司赔偿1300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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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08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成都审结一起计算机软件侵权案
被告北京泰勒公司赔偿1300万元
本报成都1月7日电记者罗茂城报道:最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起计算机软件侵权案:判令被告北京泰勒公司赔偿成都迈普公司1300万元;负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计20余万元;同时,应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其尚未销售的全部侵权产品并公开赔礼道歉。
1992年至1993年,迈普公司(其前身为华信经济技术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花欣,先后与现为泰勒电子科技公司法人代表陶建东签订协议,约定花欣负责生产其研制并获得专利的高速多通道调制解调器,陶建东负责销售此产品。后来泰勒公司得到该产品技术以后,便违反协议,在报刊广告中公开宣称高速多通道调制解调器是泰勒公司研制、开发和生产的产品,继而大量推销其仿冒侵权产品,造成迈普公司经济上巨大损失。据悉,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知识产权案中最大的一宗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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