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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须防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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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2-05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过节须防火
中国消防协会王理
元旦刚过,春节又至。在人们合家团聚的时候,我们真诚地提醒大家:过节一定要注意防火。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节日往往是火灾的高发期。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近些年来,全国平均每年春节期间都要发生火灾一千余起,造成数百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这些火灾,大多是燃放烟花爆竹所致。为此,不少有识之士发出强烈呼吁,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一些大中城市相继颁布了有关节日防火的法规,北京在禁放烟花爆竹方面带了个好头。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很奏效,火警次数减少了,损失明显下降了,广大人民群众十分欢迎。
在春节期间,一定要吸取以往火灾的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增强人们的消防意识。要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火险隐患,开展防火检查。对于产销花炮的单位,应严格控制花炮的数量、品种,那些容易伤人、容易引起火灾的品种,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家长们也要教育孩子,让他们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与此同时,各地区还应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制定和健全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法规,确保节日安全。愿新春佳节多一点欢乐,少一点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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