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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和水 前线八路军爱民点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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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2-15
第2版()
专栏:

鱼和水
前线八路军爱民点滴
文辑
抢救民房
一日上午,我军坚守金乡北关阵地,敌人的炮火向我猛烈轰击,忽然一颗炮弹落在一座民房上,立刻燃烧起来,十八岁的牛根法同志,随即爬上房顶救火,城里敌人的两挺机枪对准他叫起来了,但他一点也不怕,地下的同志招呼他小心,他回答说:“不要紧,为老百姓死了也光荣。”他一直坚持着把火扑灭。
修理破屋
在一○四部队五班驻地的东边,有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住着一间破陋不堪的房子,南山墙塌了半边,也没有修理,说不定那时房子整个会倒下来的。该部五班同志自动给她修好了,感动的老太太眼里含着泪珠,不知说什么好。
送一台戏
八三部队八连住朱庙时,天气虽很冷,八连没有一个同志去拾树上的干棒烤火,他们在向老百姓借东西的时候,遵重当地风俗人情,先打招呼才进去,又每天给群众担水,群众都说:“八连是老八路,和过去政治部住的一样好。”一天村长到八连部对连长说。“村里的人要给你们送一台戏哩。”“可不要,太浪费了,”连长抢着说:“戏是自己的,不用花钱,他们说你不答应,他们都来见你。”村长逼着连长答应,连长只好答应了。
朱庙的老乡对八连同志们十分关心,八连四班何成志病了后,房东一定要他到上房里发汗,何同志不好意思去,房东说:“你要不去,那就不是一家人啦!”七班搬房子时,房东说啥也不叫搬。
借物证
二五二六部队三分队在开展拥爱运动中,创造借物证,并规定了三条公约:第一、向村干及群众宣传,没有借物证不借给东西;第二、大家发现借东西不用借物证以破坏纪律论;第三、个人弄坏了东西,个人赔,班里弄坏了,全班赔。自从创造这一办法后,弄坏老百姓东西比过去大为减少。
检查纪律
一○四部队,在战争空隙中,组织了纪律检查队,划分了三个小组,一月二十一日已分头出发,到所属部队驻地及已往驻过的村庄,进行群众纪律检查,并召开军民团结大会,使军民关系更进一步密切起来。该队所到之处,群众热烈欢迎。
不借民衣
七分队岳清云同志,是上官战斗解放过来的,三十一日夜攻下金乡北门时,因桥窄人挤,他便涉水过去,扑到城门下,用手榴弹打击敌人,天明时,部队撤回了北关,他全身衣服湿透,身上冻得发紫。别的同志给他套上单衣,可是不顶事,许多同志劝他,老乡家里借件衣服穿,他很激昂的说:“那是老百姓的,咱要守纪律呀!”他一直冻了一天,同志们都被他深深的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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