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阅读
  • 0回复

新闻出版署、中宣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出版行业必须持证上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10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新闻出版署、中宣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出版行业必须持证上岗
本报讯新闻出版署、中宣部、国家教委、人事部日前联合颁发通知,要求从1997年开始,凡新任出版社社长、总编辑等8个岗位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上岗工作。这是新闻出版署等单位开展岗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第一步目标。
通知指出,出版行业是我国宣传思想领域的重要阵地,担负着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思想保证和良好的舆论环境的首要任务。为促进出版事业的繁荣,推动整个出版业的发展从数量增长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向以优质高效为主要特征的阶段转移,提高出版队伍的整体素质是一个重要条件,其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尤其重要。出版行业开展岗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正是促进出版行业人员素质提高的重要举措。
必须持证上岗的8个岗位是出版社(含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社长、总编辑、编辑室主任,期刊主编,书刊定点印刷企业厂长,新华书店各省、地(市)、县店经理。参加岗位培训的人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从1996年起,凡未经过岗位培训和培训后未获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在上述8个岗位上工作,已在岗人员原则上从岗位上撤下来。与此同时,将用5年或更长时间,在出版行业其他主要岗位逐步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出版行业的岗前培训将由新闻出版署和省(区、市)新闻出版局两级组织实施,并将以建立有关制度、加强领导、增加经费投入等措施予以保障。(孙秀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