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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自己的“领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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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15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管好自己的“领地”
吴祖江
近日看到两则消息:一是反映湖北汉川县工商局推出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由工商部门先行赔偿制度。制度规定:凡消费者在汉川县境内商业网点误购了家用电器、农药化肥、日用百货等九大类别的假冒伪劣商品,一年内均可向县工商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工商部门须在七天内立案,认定属实后,代替被投诉方先行赔偿,然后向被投诉方索赔,并查处相关责任。
另一则介绍,湖北洪湖市北大门白庙桥头立一醒目告示牌,牌上写着市长韩从银的特别告示:“各位过往司机、客商、朋友:您在洪湖境内如果遇到乱收乱罚或不文明执法等问题,请向我或洪湖市整治‘三乱’办公室举报,我们一定严肃查处并向您赔偿损失。”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
近几年,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消费者受害不浅;乱收费、乱罚款在一些地方也不少见,企业和群众很有意见。为解决这些问题,上上下下想了不少办法,可群众意见依然不小。症结何在?原因可能有十条八条,其中之一就是一些地区和部门没有切实负责地管好自己的“领地”,小环境没有治理好。
汉川县和洪湖市的举措不同凡响。同样是打“假”,汉川县工商部门推出的“先行赔偿制度”,将职能管理部门、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捆在一起,显然棋高一筹。据报道,该制度实行后,汉川县各商业网点大受震动,一些经营户纷纷自查自改,建章立制,堵假治劣。这无疑是广大消费者的福音。同样是治“乱”,洪湖市市长的特别“告示”别具一格,难怪一位在公路上跑了35年的老司机感叹说,头一次看到市长竖牌治理公路“三乱”,称赞洪湖市市长有决心和胆量。这样抓下去,肯定会见大效。
笔者相信,只要大家都能像汉川县和洪湖市这样,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负责,扎扎实实地管好自己的“领地”,在小环境内有所作为,打假、治“乱”就能大见成效。打“假”治“乱”这样,治其它顽症也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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