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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查审判人员职务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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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福建严查审判人员职务犯罪
本报讯1995年,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突出查办了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该省去年初查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3条。初查后,自办9件9人,与其它处室联办5件5人,还办理了其他犯罪案2件6人,内有要案2件2人。福州和福清市两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根据举报获悉省、市两级审判人员,在审理福清市郑月宋等人诉何孝钦房屋财产纠纷案中违法犯罪的线索,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追查线索,终于突破全案。查明省法院原民庭副处级审判员陈榕芳受贿;复查再审审判长、省法院原告申庭副庭长、副处级审判员郑小平嫖娼兼受贿;执行该案负责人、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庭助审员陈伯东受贿;福州市中级法院民庭助审员王连生介绍贿赂,并非法占用贿赂款。此案侦结移送起诉后,在社会上引起反响,也推动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难度大的特点,福建各级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强化侦查技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他们着力抓案件线索,注意从审判人员办理案件明显不公现象中;从人大代表在执法监督、执法检查时反映的问题上;与纪检、监察、法院、政法委及检察机关内部沟通和联系;通过访问律师,开展社会调查,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呼声和反映中主动寻找线索。(郑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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