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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流失量不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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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15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罚没收入流失量不小
罚没收入是国家预算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罚没收入却大量流失。据调查,襄樊市区罚没收入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中途大量截留。一些执法单位把罚没收入看成预算外收入,作为弥补本单位经费不足的来源,变着法儿大量截留。1994年,襄樊市区执法单位实现罚没收入416.48万元,实际上缴财政224.43万元。有个执法单位每年罚没收入近10万元,他们以经费短缺为由,连续两年未交财政一分钱。
挪用现象突出。由于罚没收入带有隐蔽性,管理部门很难摸清底数,有些执法单位便想方设法把罚没收入“变通”后,与业务经费、职工奖金混在一起,随意支取,甚至转入本单位的“小金库”。市直有个执法单位,自1993年以来采取收入不入帐的办法,挪用罚没收入87.7万元。
票证使用混乱。罚款票据,是执法部门取得收入的合法凭据。目前一些执法单位为逃避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有的用白条收取罚款,有的用自制的票证,有的甚至罚款不开票据。由于缺乏约束手段,票据使用混乱,给少数执法单位私分、挤占罚没收入提供了可乘之机。
呼吁各级执法部门将各类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交财政,财政、审计、监察等单位要加强监督,确保罚没收入不在中途流失。
湖北襄樊市财政局直属分局熊道海张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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