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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铁路企业乱加运费国家计委明令立即纠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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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17
第2版(经济)
专栏:

  部分铁路企业乱加运费
国家计委明令立即纠正
本报讯针对部分铁路企业在同货主签订运输协议后,在国家规定的运价之外加收协议运输费或执行合同运价的情况,国家计委日前发出通知,重申要严格执行铁路运输的国家定价。
据了解,一些铁路企业加收的运费,每个车皮从400元到2000元不等,引起了用户的普遍不满,反应强烈。国家计委的通知指出,铁路企业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协议,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铁路运输计划管理方式,加强法制管理,明确协议双方责任,互相制约,共同努力,保证运输的具体措施,应当给予支持。但是,铁路运价是国务院已明确的国家定价项目,协议运输或合同运输只能执行国家统一运价,而不应额外加收费用。另外收取费用或变相提高运价标准的做法,既违背国务院的规定,破坏铁路价格秩序,也有损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形象和改革的声誉,对此必须立即纠正。
通知强调,对所加收的运输费,能退还的,由铁路企业退还货主;不能退还的,由物价检查部门依法收缴财政。通知下达后,对仍继续收取协议运输费的,由物价检查部门严加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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