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搞竞赛宣传税法出偏差已做纠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1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搞竞赛宣传税法出偏差已做纠正
你报去年11月20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不能假借竞赛搞摊派》的读者来信后,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局长带领有关税务干部到企业听取意见,将连同答题卡成本费一道收取的资料费退回;对在税法宣传活动中未做细致工作,造成工作被动的个别税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此外,关于来信反映的问题,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本次竞赛活动由各单位自愿参加,郑道棉花公司共有在册职工240余人,只参赛150人;二、郑道棉花分公司所交500元钱中,有200元是用来购买《税收法规汇编》和有关资料的。湖北洪湖市地方税务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