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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忽视福利企业的税收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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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1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不应忽视福利企业的税收检查
目前,国家对福利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实行先征收后返还的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福利企业的照顾和扶持。然而,我们在税收检查中发现,有些福利企业钻税收政策的空子,一是压低原材料进价,不要对方正式发票,以减少进项税金的手段,骗取税收返还;二是给其它单位和个体户提供发票,收取税金,然后再骗取退税。
建议各地税务稽查人员,在税收检查时要查一查福利企业是否符合条件,还要查一查福利企业是否按规定实行先征收、后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再予以部分或全部返还,防止个别企业长期拖欠税款。另外,应对福利企业的经济活动帐册进行核查,严肃处理那些利用优惠条件,采取种种手段偷税或骗取税收返还的人和事。
江苏淮安市国家税务局陈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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