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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授予云南省军区第一扫雷队“英雄扫雷队”荣誉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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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18
第3版(要闻)
专栏:

  中央军委发布命令:
授予云南省军区第一扫雷队“英雄扫雷队”荣誉称号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最近发布命令,授予云南省军区第一扫雷队“英雄扫雷队”荣誉称号。
由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的命令说,云南省军区第一扫雷队1992年2月至1994年10月,奉命到麻栗坡县境内15个片区执行扫雷任务。在近3年的扫雷工作中,全队官兵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战胜了千难万险,出色地完成了扫雷任务。共清除雷场4820多万平方米,扫除各种地雷、手榴弹127000多枚,炮弹、引信18000多发,地爆器材70余吨,恢复耕地和经济林4万多亩,打开国家级边境开放口岸1个、边境通道16条,有力支援了边疆的经济建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探索总结了在山岳丛林地扫雷的新经验和新方法。
命令说,这个扫雷队认真贯彻落实《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不断加强连队全面建设。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坚强有力,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危险地段抢着上,艰苦任务先承担,坚持做到第一个进雷场,第一个设置炸药,第一个引爆,第一个搜排,第一个排险。全队官兵顾大局,讲奉献,不计得失,团结奋战,积极完成任务。他们勇于探索,大胆革新扫雷工具,向科学技术要速度、要效益。先后与有关科研单位和工厂一起研制了7种新的扫雷装具,并经全队官兵在雷场反复试验、改进,定型后生产。其中五项成果荣获全军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成果荣获全军科技进步三等奖。他们摸索掌握了适应山岳丛林地的扫雷规律,总结出了多种扫雷方法,使排雷速度比以前提高了8至10倍。他们“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父母”,积极想办法帮助驻地人民群众解决困难,促进了驻地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改善。
中央军委的命令号召全军官兵要向云南省军区第一扫雷队学习,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热爱边疆,不辞千辛万苦,不怕流血牺牲,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敢想、敢干、敢闯,大胆革新扫雷机械、器材的开拓精神;学习他们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帮人民所需,积极支援边疆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主人翁思想。全军部队要以他们为榜样,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继承和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全面加强基层建设,为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加强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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