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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发出第五号公告加强保护计算机软件版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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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19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家版权局发出第五号公告
加强保护计算机软件版权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为进一步加强对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国家版权局局长于友先昨天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第5号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有关质押合同登记的规定,为方便计算机软件出质人和质权人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国家版权局特委托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受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业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必须到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办理质押合同登记手续,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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