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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假货无藏身之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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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0
第1版(要闻)
专栏:

  让假货无藏身之地
本报评论员
东西南北齐打假,优质服务迎新春。由中央宣传部和内贸部共同组织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正在各地展开。这次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反响热烈。商业企业纷纷行动,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这次活动之所以受到欢迎,是因为它抓住了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反映了群众的要求。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甚至进入一些国有商业企业,群众很有意见。制造、贩卖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是一种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假冒伪劣,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次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商业企业起来打假,是打击假冒伪劣活动的深入,必将进一步净化市场,更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商业企业是商品销售的渠道,直接面对广大消费者。商业企业增强打假意识,从自身做起,严把进货关,不让假货进入柜台,发现假货就立即把它逐出柜台,就堵住了假冒伪劣商品的出口,制造假冒伪劣商品就没有了市场,制假活动就会大大收敛。
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也抓住了商业服务的一个基本问题,有利于商业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不卖假冒伪劣商品是对商店最起码的要求。试想,一家商店装修得再豪华、待客的态度再好,但卖的却是假冒伪劣商品,这样的商店对顾客还有什么吸引力!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商业企业、特别是国有商业的信誉。不管有什么原因,卖假都是违法的,都是不能允许的。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必将增强商业企业识假、打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带动商业企业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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