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限客”与“拉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1
第3版(国际副刊)
专栏:开一窍

  “限客”与“拉客”
左文恕
美国希尔奇珠宝公司生产的各类首饰深受消费者青睐,在市场上十分走俏。但该公司并没有因此而采取大批量生产和营销的策略,反而进行“限客经销”,控制产品销量,让一部分消费者在一定的时间内买不到该产品,使市场对其保持一种“渴望”状态。结果“限客经销”奏奇效,其产品始终供不应求。
如果说这家公司利用了人的“物以稀为贵”的心理,那么,意大利商人皮特则是利用了人的好奇心理“限客”,有异曲同工之妙。他在儿童用品商店门前贴上一则启示,只允许七岁以下儿童进店,大人进店要有儿童作伴。这一招,好像是在限制超年岁的人进店,于广招顾客不利,但实际恰恰相反,不仅吸引了不少七岁以下的儿童及其父母,而且还诱使一些人谎报孩子的年龄混进来。商店的生意顿时红火起来。
本来,经营者就怕顾客不登门,哪还有胆“限客”呢!其实,“限客”是吊顾客的胃口,这比赤裸裸地“拉客”要强有力得多。毫不客气地说,言必称“国优”、“金奖”以此拉客的,倒有些像喝“杰米扬的汤”,令人反胃。杰米扬是克雷洛夫寓言中的人物。他竭力吹嘘他的汤好,喋喋不休地劝说福卡接连喝了三盆。无奈的福卡硬着头皮喝了第四盆,然后逃之夭夭,再也不登门了。做生意,最怕的就是“杰米扬”式的销售方式。
“限客”必须客观。倘是违背客观消费规律,盲目地“限客”,其结果只能是自己限住自己。国内某省举行书画销售,一位水平一般、名声不大的画家竟把一幅花鸟画标出6万元的价码!他以为,要价越高,越有人看,自己也不掉分儿。然而,书画由于自身的规律,客观上已经限制了它的顾客。如此高价就只能把它的顾客限没了,实在是不可取。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