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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就近入学取消高额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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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2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坚持就近入学取消高额收费
民进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梅向明
编者的话
中小学择校收费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但由于学校办学水平不同,一些学生和家长提出了择校要求。一些学校招收择校生,同时收取费用。然而,近几年来在很多地方,尤其在一些大城市,中小学择校收费问题愈演愈烈,有的收费甚至高达数万元。尽管国家教委三令五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不少地方政府也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但择校问题仍然越来越普遍,择校收费也越来越高,并引发了其他乱收费,社会反响强烈。
本报教科文部决定与浙江宁波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中小学择校收费问题讨论》,旨在充分反映当前中小学择校的状况和收费状况,探讨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的途径和办法。
这一讨论从今天开始,今年3月中旬结束。今天刊登的是1月11日本报召开“中小学择校收费问题”座谈会上的部分发言稿。我们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来稿,参加讨论,发表见解,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来稿请寄:北京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教科文部《中小学择校收费问题讨论》专栏收,邮政编码:100733。
人民日报组织这次讨论很好。现在中小学生择校,学校要价越来越高,问题越来越严重。对此,我谈三点意见。
一、坚持义务教育法,是讨论择校问题的出发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9条规定,小学、初中生上学应就近入学,第10条还规定免收学费。所以说,择校高额收费是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的。学校虽然以赞助费等名义收取择校生费用,实质上是收取高额学费。
二、应坚持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小学、初中学生就近入学是有其理由的。除避免片面追求升学率外,小学生、初中生年龄较小,就近入学能方便学生和家长,便于学校与家长沟通,开展家访活动。此外就近入学还能促进社区、街道对学校的关注,有利于学校发展。
择校高额收费会引起很多问题。由于历史等原因,有的重点学校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等条件好,而一般学校基础薄弱,学校竞争不在同一起跑线上。高额收费择校导致条件好的学校越来越有钱,基础差的学校经费越来越困难,差距越拉越大。因此,刹住择校高额收费是当务之急。
三、解决办法:
1.合理设置小学,使各区学生都有条件适宜的学校可上;
2.就近入学问题应允许各地有个解释。如北京是否可分小学区,区内允许选择,通过考试录取,但同时要避免片面追求升学率;
3.加大基础教育投入,首先是加大对基础薄弱学校投入。还要解决学校校长、教师培训问题,规定每个学校教学水平至少达到的最低限度。北京争取2000年消灭家长“不放心”学校,这很好,要说到做到;
4.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使教育按照教育规律发展,解决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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