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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公司改革机构体制设立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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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3
第2版(经济)
专栏:

  人保公司改革机构体制
设立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
本报讯记者梅洪如报道:199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加快了机构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的步伐。目前,总公司机构改革已基本就绪,下设三个专业子公司,即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全系统机构改革已全面展开,计划今年上半年完成。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人保公司改革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设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分公司。地市和县市级机构将根据业务发展有需要、经济核算有效益、监管能力相适应的原则设置。
据人保公司总经理马永伟介绍,这次人保机构体制改革,有三个特点:一是企业属性的确立。坚持商业化的改革方向,把人保公司改造成规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此基础上将三个专业子公司过渡到股份有限公司。二是组织形式的创新。实行集团化经营,实现了产、寿、险分业经营。三是经营机制的转换。把机构体制改革与转换内部经营机制相结合,强调在不增加人员总量的前提下,本着“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转换职能。
据悉,今年上半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要完成省及省以下寿险、财险分公司的组建工作。其他保险公司今年也要完成财险与寿险的分设。并组建农业保险公司,适当增加中资保险公司。今后要进一步规范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提高保险总准备率,增强保险企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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