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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行纳税人申报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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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3
第2版(经济)
专栏:

  青岛——实行纳税人申报制
本报讯青岛市国税局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取消税务专管员管户制度,实行纳税人申报制度,提高了税收监控能力,去年实现各项税收53.2亿元,比上年增加8.9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青岛市为全国18个征管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他们取消了建国以来一直沿袭的税务专管员管户制度,建立起以纳税人“自核自缴”为基础的申报制度,明确了税企双方的法律责任,提高了税收监控能力,促进了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的自觉性。该制度建立以来,全市纳税申报率平均提高了25%。
为方便纳税人及时缴税,该局建立了14个征收服务大厅,除了设立若干个征收窗口外,还设置了税务登记、发票审批和咨询服务等7个窗口,并在大厅内引入了银行代办处,既方便了纳税人,也便于税款及时入库。(张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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