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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英雄女儿的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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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3
第4版(要闻)
专栏:特写

  献给英雄女儿的爱
本报记者鲍洪俊
1月18日下午4时许,在海口市委会议厅签署的一张特别保险单,使一位出生不满40天的女婴王媛,成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巨额少儿终身人寿保险的最小投保人。按照保单,小王媛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将可领取总额近70万元的人寿保险金。
为小王媛提供投保金的,是海南平安保险公司的叔叔阿姨们。
原来,襁褓中的小王媛已经永远失去了父亲。
她的爸爸——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王志明,在1月9日女儿满月之日,为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勇斗三名持枪抢劫歹徒,献出了33岁的年轻生命。(见本报1月11日第3版)
连日来,被英雄事迹感染震撼的海口市民纷纷向英雄的亲人伸出援助之手。继太平洋保险公司11日向王志明的家属付予10万元人身保险金之后,海南平安保险公司的300余名职工这天又集体捐款,为英雄遗孤——女婴小王媛投保巨额终身人寿保险。当这张特殊保单经投保、承保双方代表签署生效时,现场掌声雷动。
海南平安保险公司负责人说,“这份特殊保单寄托着平安人对英雄民警王志明由衷的景仰和对烈士遗孤深切的爱护和关心。它更表明我们支持正义,坚决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海口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和平表示:“王志明的英雄事迹和广大市民对烈士亲人的关心支持,将极大地激励和鼓舞全市公安干警的斗志和工作热情。英雄的精神一定会在我们的队伍中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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