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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要求各地春节前还清拖欠教师工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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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3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家教委要求各地
春节前还清拖欠教师工资
本报北京1月21日讯新华社记者尹鸿祝、本报记者毕全忠报道:国家教委近日就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通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春节前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
据悉,为贯彻实施《教师法》,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从去年开始,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实行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定期报告制度。但是不少地方仍然存在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已影响到教师的生计、教学秩序甚至社会的稳定。拖欠教师工资的突出问题是:有的地方至今没有按国家规定进行教师工资改革;有的地方虽然进行了,但迟迟未兑现工改的增补工资;有的地方机关公务人员的工改工资已兑现,而教师没有兑现;一些县、乡政府强行集资、变相克扣教师工资;把教师的活工资部分和地方性津贴转嫁给学校创收解决;一些地方没有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存在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部分企业办的中小学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日趋严重。
国家教委在通报中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各地解决拖欠教师工资情况开展定期执法检查。重点要检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教师工资是否由乡管改为县管,是否纳入全额预算,不留缺口,足额拨款。要加强执法力度,对长期拖欠教师工资的,对强行集资和变相克扣教师工资的,对乱铺摊子上项目和盖楼堂馆所而拖欠教师工资的,要派专门调查组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对一些典型的人和事在全国通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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