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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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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3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尚玉香
近几年,择校收费问题越来越普遍,收费价码也越来越高。在中学表现尤为明显。一名择校生收费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几十万元。为什么会产生“择校”现象?我认为:由于中小学有重点校与非重点校之分,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学条件也存在着很大差异;谁都想让自己的孩子上重点中学,而重点学校又少,这样就需要择优录取。“品学兼优”的、有特长的学生都被重点学校“择”去了,剩下的学生只能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就近入学。很多家长,尤其是中等偏差学生的家长,深怕自己的孩子进入非重点中学后不好好学习,于是就千方百计找关系、走后门。有钱的人家拿出几万元不算什么,而对于工薪阶层的家长攒上一万元则需要几年或更长的时间。
在择校问题上家长有意见,学校也很为难。重点学校要求保证教学质量,不愿接收成绩不好的学生。但有时迫于某些压力,特别是在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来自学生家长的“赞助”是很有诱惑力的。再说,这是家长自愿送上门的。学校为了照顾领导、熟人和各方面的关系,为了改善办学条件,为了给教职工谋点福利,就接收一些“高价生”。你给一万,我就给二万、三万,价码越抬越高,问题也就越来越严重。如果长期这样下去,义务教育将会成为“商品化”教育。学校这片净土将会被人情和金钱所淹没,正常的招生也将导致恶性循环。因此,希望教育部门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尽快彻底地制止并解决这一问题。
我认为,原则必须首先明确,要严格遵循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而且在学生的生活、安全等方面也能有所保障。择校的学生大都不顾学校的远近,他们早出晚归,路途上就占用了很多时间,必然影响学生的休息,很难保证第二天的学习。为了孩子能德、智、体全面发展,应坚持就近入学原则。
其次,应着力缩小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差距。这就需要加强对非重点学校的管理与投入,充实普通学校的师资力量,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如果各校的教学质量提高了,办学条件改善了,家长也就不必费心费力地择校了。
再次,是走民办、公办相结合的道路办学校,允许办收费学校,以满足家长这方面的要求,但这种学校在招生收费问题上一定要严格规定,一定要加强管理,保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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