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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宣布欢迎境外记者采访“两会”申请截止日期为三月十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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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1-25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宣布
欢迎境外记者采访“两会”
申请截止日期为三月十日
本报北京1月24日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今天宣布,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分别于1996年3月5日、3月3日在北京举行,届时欢迎香港、澳门、台湾记者和外国记者前来采访。
凡希望临时来北京采访两个会议的香港、澳门记者可通过新华社香港分社、新华社澳门分社向会议新闻报道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台湾记者可通过新华社香港分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向会议新闻报道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外国记者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新华社香港分社、新华社澳门分社、香港签证处、澳门签证处向会议新闻报道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常驻北京的外国记者和香港记者可向会议新闻中心提出申请。港、澳、台记者和外国记者在申请采访时,须持本人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的委托书或确认本人是新闻记者身份的证件,并注明是文字记者还是摄影记者。申请最后截止日期是1996年3月10日。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宾馆设立新闻中心,负责接待安排中外记者采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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